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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过滤器选用经验

发布时间:2011-03-24 00:00:00  浏览:128

空气过滤器选用经验:

一  不同级别空气洁净度的空气过滤器的选用、布置 : 

空气洁净度100级、10000级及100000级的空气净化处理,应采用初效、中效、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。对于300000级空气净化处理,可采用亚高效过滤器代替高效过滤器。

二 空气过滤器的选用、布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. 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的正压段;
2. 高效或亚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末端;
3. 中效、高效空气过滤器宜按小于或等于额定风量选用。

三  对面积较大、空气洁净度较高、位置集中及消声、振动控制要求严格的洁净室(区)宜采用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。反之,可采用分散式净化空调系统。

四  下列情况的空气净化系统宜分开设置:
    1. 单向流洁净室与非单向流洁净室(区)
    2. 高效空气净化系统与中效空气净化系统;
    3. 运行班次或使用时间不同的洁净室(区)。

五  下列生产的空气净化系统应独立设置,其排风口与其他药品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之间应相隔一定的距离。
    1. 青霉素等强致敏性药品;
    2. β-内酰胺结构类药品;
    3.避孕药品;
    4. 激素类药品;
    5. 抗肿瘤类药品;
6. 强毒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;
    7. 放射性药品;
    8. 有菌(毒)操作区。

六  下列情况的空气净化系统的空气,如经处理仍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,则不应循环使用。
    1. 固体物料的粉碎、称量、配料、混合、制料、压片、包衣、灌装等工序;
    2. 固体口服液制剂的颗料、成品干燥设备所使用的净化空气;
    3. 用有机溶媒精制的原料药精制、干燥工序;
    4. 病原体操作区;
    5. 放射性药品生产区;
    6. 工艺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质、挥发性气体的生产工序。


资料来源:www.klcfilter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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